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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一男子在高铁站附近飞起无人机被处罚
发布时间:2021-06-28 20:17:01

5月12日上午,湖南省一名男子为了庆祝自己生日想留下有意义的影像资料,竟在高铁站附近使用无人机航拍,被怀化铁路公安处新晃西站派出所民警查获。


据了解,当天上午,新晃西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,在新晃西站附近有一名男子正在使用无人机飞行,考虑到无人机可能会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,民警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,将该男子口头传唤回派出所协助调查。


经民警调查得知,该男子为湖南省怀化人,当天是到新晃县和朋友庆祝生日的,特地带了无人机,想在高铁站旁边拍摄一些有意义的图片,以此留下美好的回忆。了解情况后,民警依法告知男子在高铁站附近操作无人机的危险性,男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并承诺今后使用无人机一定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随后,民警依法对该男子予以行政处罚。


铁路警方提醒:根据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、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。违反上述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,对单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任何单位、个人禁止到铁路沿线升放无人机、风筝、气球、孔明灯等,以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。(黄楷 赵盼红 许又林)
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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